今天看了陳芳明老師與陳宜誠律師的文章,有了一些心得。

 

陳宜誠律師的「明明就違法,為什麼一大票念法律的要挺?」

 

第一個要先知道,明確的,學生破門入立法院、行政院是違法的。然後也說了,他們知道違法,但前提是政府不理,所以提出「公民不服從」。

 

文中還提到了憲法ABC,這裡不贅述,請看陳律師的文章。

 

我覺得憲法ABC說的不無道理,常言「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懂法律的政府以媒體等告訴不懂法律的人民,學生做了什麼?導致有了撻伐的聲音,但是學生無法操縱媒體告訴不懂法律的人民,政府做了什麼?

還有阿,聽說貨貿座談會已開完了,知道否,之前有新聞說服貿沒過,其他貨貿啥的免談是愚民,四個都可以談的,只是看優先順序而已。

 

陳芳明老師的「反共到親共的國民黨」

 

其實這篇並沒有特別的想法,而是後續很有趣,因為在這之後國民黨發表一篇文章回應認為陳老師提到馬總統立場搖擺是錯的。

 

於是我看了當時六四24週年的新聞,大紀元的新聞與中研院台史所學者吳叡人也認為馬總統只說不做,至於是什麼呢?我便去看了馬總統當時的新聞稿,我個人認為就是柔情喊話,無視於補,而且說中國人權進步,根本大錯特錯,在這裡你可能會想「你就是逢中必反」才會不相信中國人權進步,我只能說你真的錯了。

 

現在是網路時代,年輕人最會的就是刷網,像這次學運網路助益很大,為何我們懷疑中國人權問題,因為他們沒有FB、他們沒有言論自由,他們不能談六四,再看疆獨跟茂名,我們看了很多,也了解很多,更何況王丹、達賴常說的,這些不是都很清楚顯示中國不人權嗎?我甚至可以跟你說他們也看不到痞客邦,再不信的話就去刷他們的百度跟微博,在上面大談革命看看,你會發現被刪帖,還有不能打繁體字。

 

所以我只是想說陳芳明老師沒有說錯。

 

 

這邊提一下4/11包圍中正一分局的事情吧

 

事情是這樣的,公投盟在立院外提訴求已經很多年了,這次中正一分局以他三次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之,並表明寧願違憲(指憲法14條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也不再讓他申請集會,因此就使人民憤怒了。(以下新聞稿截圖,我應該沒違反著作權之類的吧)
0409 中正一分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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